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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某某可能涉嫌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一案,陈沛文律师团队提供刑事辩护服务,终适用缓刑

发布时间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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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一、 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结果: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亮点:计算机犯罪、适用缓刑

焦点:制作、销售外挂软件、类案同判

封面语:W某被控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陈沛文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认真研阅案情,基于对计算机犯罪深刻理解的基础上,结合江苏及浙江地区案由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的相关类案,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后被采纳。

二、案情简介

被告人W某于2020年3月年3月从被告人周某处购得该款“xsign.apk”软件,并开始着手设计淘宝抢单软件(名称为“R8”等),在明知该抢单软件具有非法获取淘宝网络的xsign签名验证,从而突破淘宝网络的安全防护实现对淘宝网的非法入侵,进而通过在该软件内设置商品ID、下单时间、商品数量等实现以机器代替人工在淘宝网内自动抢购商品。2020年4月1日至10月2日,被告人W某将该抢单软件出售给他人使用,以押金名义收取他人55000元,以软件更新或分红收取他人1097616.86元,另通过该软件抢单记录获得30081.07元,非法所得共计1677697.93元。

三、办案过程

2020年10月11日,W某因本案被某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11月9日变更为取保候审,2021年3月5日被某昌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21年12月3日被某昌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2021年12月23日被法院逮捕,2022年2月24日被法院取保候审。受W某本人的委托,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指派陈沛文律师担任其被控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一案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接受指派后,陈律师认真听取了被告人的陈述,并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研究检索类案,认真反复分析本案案件事实。

四、办案思路

(一)事实层面:涉案软件(x-sign.apk以及远程搭载x-sign.apk的R8软件)本身不具有“侵入性”,也并不具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目的。

《起诉书》指控W某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事实不清,涉案软件根本不属于“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首先,涉案软件本身没有“侵入性”,x-sign.apk功能针对的是淘宝的x-sign加密算法,该算法并非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而R8软件进入淘宝系统依旧需要遵照完成淘宝的验证程序,并未“侵入”系统;其次,涉案软件亦不具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或“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目的,涉案软件所要实现的目的在于以机器替代人工更快捷地在淘宝网内自动抢购商品,并不存在“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同时涉案软件所获取的多为信息而非数据,其中获取cookie行为不属于“非法获取”数据。

(二)证据层面:《起诉书》指控W某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证据不足,控方提供的鉴定意见无法证明涉案软件具有“侵入性”,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从控方提供的《鉴定意见书》来看,该《鉴定意见书》只是对涉案软件进行了运行演示和功能性描述,并不具有鉴定价值,亦不属于鉴定意见的“待证事实”,因此,本案定罪缺乏核心证据支持,故《起诉书》指控W某涉嫌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证据不足。

(三)实质层面: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后,应将网络外挂犯罪定性为侵犯著作权罪,但由于W某并非该软件的开发者,仅是使用者,故W某不构成犯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我国《刑法》第217条作出修改完善,将“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行为明确列为侵犯著作权罪的客观行为方式之一。x-sign.apk破解淘宝系统x-sign但由于涉案x-sign.apk系由被告人李某某开发编写的,W某只是使用者,故W某不构成犯罪。加密算法,获取x-sign值的行为实质上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四)量刑层面:W某具有立功、坦白、退出违法所得的情节,在侦查阶段便自愿认罪认罚,应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W某到案后提供了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构成立功,其次,有坦白情节,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如实供述自己的涉案行为,可以从轻处罚,最后,W某积极退赃,悔罪态度好,在侦查阶段即自愿认罪认罚。

五、办案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W某的行为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但归案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退赔,自愿认罪认罚,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依法从宽处理,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六、办案心得

近十年来,计算机网络犯罪越来越频繁,网络犯罪已占犯罪总数的三分之一,因此刑辩律师应当准确了解网络犯罪的最新动态,重视对网络犯罪特征的研究和学习。掌握网络犯罪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特点及与其他罪名的区别,例如本案提及的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实务中仍存在较多疑难问题,“通过修改、增加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但未造成系统功能实质性破坏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行为定性、“身份认证信息”的范围界定、“超出授权范围使用账号、密码登陆计算机信息系统后,下载其储存数据”的行为定性、“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的司法认定都很模糊,辩护中可以找准方向,提出异议,结合具体案情选择最合适的罪名辩护,对有争议的案件提供类案检索结果,给到承办人员,争取较轻的罪名,为缓刑、减刑奠定基础。

陈沛文 律师

陈沛文,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高级合伙人、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 陈沛文律师系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硕士,现任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澳门仲裁学会副研究员,上海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与网络安全委员会委员,普陀区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普陀区青律联副会长,上海市普陀区首届“靠普人才计划”青年英才项目获选者,华东政法大学法辩俱乐部教练,研究生模拟法庭赛队教练,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法官库法官。 专业研究计算机网络犯罪、互联网黑灰产犯罪、数据犯罪及涉区块链犯罪的辩护与合规治理,撰写相关专业研究文章六十余篇,分别发表于各级期刊论坛。 执业以来办理各类典型网络犯罪案件近百件,其中无罪案件三十余件。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经典案例
Z某涉嫌合同诈骗案,审查起诉苏明杰律师辩护,获得存疑不起诉

案情简介: L某(另案处理)系某省某公司法人,与某技师学院合作招生办学,Z某系个体从事学生实习就业介绍业务。2023年11月,Z某作为介绍人,将受害人L某介绍给李某,居间介绍促成二人签订了合作协议,即约定李某后续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向L某提供实习学生,李某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伪造技师学院的公章,后受害人L某支付20万元合同对价。李某收取后将其中16万元作为还款交给当事人Z某。后L某多次催促李某履行合同,李某一直推脱有关事宜,不履行合同内容。受害人L某报案,李某和Z某先后被抓获到案,Z某被刑事拘留后退还了

2026-03-30

03-30
L某某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一案,陈沛文律师介入辩护,当事人获大幅从轻判处,并适用缓刑

案情简介 2020年5月至2024年7月,L某某安排公司技术人员Z某,以技术手段(模拟用户请求、使用代理IP、使用打码技术等)获取交管12123、地方政务、城市服务等平台的车辆违章数据,后出售给下游客户使用。 检察机关认为,通过爬虫手段获取的车辆违章数据至少3.7亿条,L某某从中非法获利至少人民币2251万元,L某某和Z某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办案过程 L某某经多方比较,最终选择委托本团队。辩护人介入后,第一时间从证据、技术、数额三方面同步推进辩护工作。在电子数据审查上,辩护人发现

2026-03-16

03-16
W某涉嫌虚开发票案,史纯律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展开工作, 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

案情简介: 2019年至2024年期间,W某因企业运营成本上升,部分真实开支无法取得对应发票,遂经人介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冲抵企业成本。 2024年7月,W某因涉嫌虚开发票罪被某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查得其虚开发票的票面金额达300余万元。后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 办案过程: 史纯律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向当事人了解案情,后与公安、检察机关多次沟通,抓住对W某的有利案情,指出本案应以逃税罪而非虚开发票罪论处,且W某系初犯,已补缴完税款并缴纳完滞纳金,这一辩护为后续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6-03-16

03-16
F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周佩双律师为其辩护,获成功撤案

案情简介: 于2015年至2022年5月28日期间,F某在某地参与了李X领导的传销组织,并在其中担任经理,进行传销活动。公安机关指控F某涉嫌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办案过程: 周佩双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进行阅卷,了解到F某仅为底层参与者,更为受害人,未实际承担管理职责,不宜认定其构罪。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周佩双律师就当事人F某是否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否存在不起诉的可能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论述。在形成完整法律意见后,立即与检察官进行了多次电话沟通和当面沟通,并提交建议作出不予起诉

2026-02-10

02-10
L某涉嫌开设赌场案,经刘茂珂律师介入,不利情况下成功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检察院阶段取得不起诉

案情简介: L某应朋友邀请在一家游戏厅从事前台客服工作,该游戏厅内赌博机多达29台,某天被公安机关直接在店里抓获,指控涉嫌开设赌场罪。 办案过程: 刘茂珂律师在侦查阶段第一时间介入,发现当事人是个20出头的小姑娘,有过一次犯罪的经历,还处于戒毒期间,对法律的规定和案件的要点不是很懂。 在黄金37天内,刘茂珂律师多次会见当事人进行会见和法律辅导,并与办案单位紧密沟通案件情况,在同案其他人已经存在被逮捕的情况下,围绕其犯罪的恶性较低以及就快要结婚的现实情况,成功说服检察官不批捕,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

2026-01-29

01-29
W某涉嫌职务侵占案,胡洋律师为其辩护,成功变更罪名、大幅减少金额、办理取保候审并最终适用缓刑

一、案情简介: 2024年下半年期,W某利用其担任某店铺店长的便利,将其他几名柜员收取的商品预售款500万元左右挪用,相当大部分用于补贴给客户,少部分用于朋友借贷,另有部分金额可能自己消费了,具体金额因账目混乱无法梳理。但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以及受害人坚持按照500万元金额进行追诉,即便多轮沟通,依然坚持至少200万以上的涉案金额。 二、办案过程: 胡洋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告知当事人必须认真核对账目,告知其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并让其积极配合提交其补贴客户的相关资金证据,最终历时近一年,十

2025-12-17

12-17
W某某涉嫌盗窃案,经张秉政律师辩护,促使检察院调整量刑建议从轻处罚

案情简介: 2025年4月以来,W某某通过从他人处购买虚假支付凭证,使用越狱苹果手机及出库插件,在某APP上获取某音乐会员权益,后通过某鱼平台销售获利。经专项审计,W某某个人买家交易净值为5万余元,涉案公司损失超百万元,检察院另指控W某某需对其教授犯罪方法的W某8000余元涉案金额负责。 办案过程: 张秉政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安排会见和全面阅卷。经细致梳理审计报告、讯问笔录及资金流水,辩护人发现检察院将W某名下约8000余元金额计入W某某犯罪数额,并将未查实的其他会员销售聊天记

2026-09-08

09-08
G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陈阳律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辩护,获不起诉决定

案情简介 G某系C市某B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7年5月至2021年6月,其姐夫J某担任某Y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该公司向某B公司采购“某某”电枪设备共计160万余元,某B公司向某公司采购对应设备83万余元。公安机关认定J某伙同G某“虚增采购环节、更换新品牌”非法牟利,造成Y公司损失76万余元。2025年12月10日,G某经电话通知到案后被刑拘;2026年1月15日,S市Q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同日取保候审。 办案过程 陈阳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后,对全案卷宗全面阅卷,从零散证据中提炼

2026-09-07

09-07
最新案例
W某某涉嫌盗窃案,经张秉政律师辩护,促使检察院调整量刑建议从轻处罚

案情简介: 2025年4月以来,W某某通过从他人处购买虚假支付凭证,使用越狱苹果手机及出库插件,在某APP上获取某音乐会员权益,后通过某鱼平台销售获利。经专项审计,W某某个人买家交易净值为5万余元,涉案公司损失超百万元,检察院另指控W某某需对其教授犯罪方法的W某8000余元涉案金额负责。 办案过程: 张秉政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安排会见和全面阅卷。经细致梳理审计报告、讯问笔录及资金流水,辩护人发现检察院将W某名下约8000余元金额计入W某某犯罪数额,并将未查实的其他会员销售聊天记

2026-09-08

09-08
G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陈阳律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辩护,获不起诉决定

案情简介 G某系C市某B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7年5月至2021年6月,其姐夫J某担任某Y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该公司向某B公司采购“某某”电枪设备共计160万余元,某B公司向某公司采购对应设备83万余元。公安机关认定J某伙同G某“虚增采购环节、更换新品牌”非法牟利,造成Y公司损失76万余元。2025年12月10日,G某经电话通知到案后被刑拘;2026年1月15日,S市Q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同日取保候审。 办案过程 陈阳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后,对全案卷宗全面阅卷,从零散证据中提炼

2026-09-07

09-07
Z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陈晓佳律师二审精准辩护, 刑期由六年改判四年,依法获得减轻处罚

案情简介 2021年6月以来,Z某从P某处购进熟马肉、熟猪肉,加价销售给经营驴肉火烧店的C某,C某将马肉、猪肉混合后冒充驴肉加工成驴肉火烧对外销售。而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C某店铺进行现场检查并抽样送检,经检测,扣押的卤肉制品中检出马成分和猪成分,未检出驴成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原审判决认定Z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数额460752元,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三万五千元。宣判后,Z某不服,提出上诉。 办案过程 陈晓佳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查阅案卷,重点围绕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

2026-09-06

09-06
Z某涉嫌诈骗罪,曹盼律师精准辩护, 最终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与依法减轻处罚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Z某因替同案犯垫资105万元用于房产解押,后仅收回55万元,造成50万元损失。为弥补该损失,周某与同案犯合谋,利用被害人申请经营性贷款之机,隐瞒真实意图,将被害人116万元贷款套现私分,周某分得10万元。被害人发觉后报警,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退出全部赃款。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追究其刑事责任。 办案过程 曹盼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查阅案卷、多次会见周某,重点分析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审查起诉阶段,曹盼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围绕从犯认

2026-08-31

08-31
B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经张秉政律师辩护,达成认罪认罚量刑协商获从宽处理

案情简介: 2019年至2024年,B某某担任某民营矿业公司工程合同部经理,在主持履行石料委托加工工程项目期间,收受了承包商给予的170余万元返利,后因公司内部稽查导致案发。案发后,当事人被公安机关从家中挡获。 办案过程: 张秉政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安排会见和全面阅卷工作。经细致梳理全案证据,发现公安机关指控的170万余元受贿金额在证据层面存在诸多瑕疵。张秉政律师随即围绕该争议焦点制定了系统的辩护方案,对证据三性提出系统性质证,充分论证当事人的涉案行为客观上为公司节约了巨额成本,全面梳理当事

2026-08-16

08-16
H某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案,刘秉承律师为其辩护,审查起诉阶段获不起诉

案情简介: 2022年至2024年,H某在明知Z某违规帮助不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学员“代报名”的情况下,为获利招收并向Z某输送学员63人,转账代报名费396,000元,个人获利101,047元。2025年2月28日,H某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取保候审。 办案过程: 刘秉承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阅卷,重点围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进行辩护,提交不起诉意见,并与检察官多次沟通。案件经二次退回补充侦查、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办理结果: 2026年8月14日

2026-08-13

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