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且具有法定从重情节一案,肖亮律师为其辩护,获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发布时间 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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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情简介
2024年某日2时27分许,Z某醉酒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途经Z市K区某街某对开路段时,碰撞到道路中心隔离护栏而肇事,造成车辆及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当事人Z某肇事时静脉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为99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办案单位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犯罪嫌疑人Z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公安机关随即对Z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开展侦查。
2.办案过程
本案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了委托,通过对案件的全面复盘制定了全力争取“酌定不起诉”的辩护方向,具体如下:
一、打破侦查机关的刻板案情,还原“有血有肉”案件细节
公安机关对整个案情的描述缺少细节且刻板化、类型化,对当事人极为不利,于是辩护人力争将当晚的案发前后细节予以还原。具体为突出Z某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为“事出有因且情有可原”,Z某最初具有规范意识,主动选择代驾回家、对醉酒驾车持否定态度,但接近终点时出现了友人不配合的意外情况,无奈冒险选择短距离驾车进而发生事故。于是,肖亮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了一个“有因有果、有情有义、有血有肉”的基本案情,这样的案情细节有利于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了解真实的案件情况进而换位思考,亦有利于重塑当事人在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内心的人物形象。
二、积极收集并向司法机关提供“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相关证据
本案律师主动寻找案件证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全面、客观地获取证人证言,如主动找回当晚的代驾司机,并前往公安部门制作证人笔录以证明我们还原的案情是真实可信的;其次侦查初始,公安机关对证人H某的取证缺少全面性,仅对“Z某有无饮酒、有无驾车、有无发生事故”等问题进行了取证,而本案律师介入后积极促成证人H某再次前往公安部门制作更为详尽的证人笔录,将当晚的案情细节予以还原从而证明我们当事人的情有可原,Z某“为照顾醉酒朋友陷入两难”、“深夜、短距离已无代驾可叫”等细节,引发办案人员情感共鸣。
将当晚驾驶行程制作成直观的可视化材料提供按给检察机关,如将代驾订单截图制作成法律意见的附件以证明Z某初始具有合规意识,代驾覆盖全程7.1公里,仅因偶发因素(H某醉酒滞留)而中断;将行车路线图制作为附件以佐证接替驾驶后仅有极短距离(仅30米)的驾驶行为,全程代驾覆盖率高达97%。以具象化的方式削弱“危害公共安全”的印象。
积极创造、巩固多个从宽情节。首先是让当事人主动找到隔离护栏维护方赔偿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并取得了维护方的谅解,将事故造成的社会危害降到最低;其次主张凌晨两点多道路上已无行人、其他车辆极少、驾车速度也极低等,从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轻;再次积极促成公安机关对自首情节的认定;最后让我们的当事人真诚的向检察机关认罪悔罪,以实现认罪认罚。
3.办理结果
最终检察机关选择信任肖亮律师还原的案件事实并全面采纳辩护意见,对Z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肖亮 律师 
肖亮律师曾任职于珠三角某市公安局,原市公安局公职律师、副主任法医师,在公安部门从事法医、法制、刑侦、交警及行政诉讼等工作十五余年,办理、审查及考核过的刑事案件超过三千余宗,对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 擅长重大的伤害类犯罪、复杂的经济类犯罪、疑难的醉驾及交通肇事类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工作。在刑事控告、刑事立案及撤案、取保候审及逮捕、审查起诉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一线实务经验。同时对交通事故类案件及医疗纠纷类案件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曾在《广东公安科技》《江西公安专刊》《科学技术创新》等学术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0余篇,曾多次荣获“优秀公职律师”“优秀法制员”和“优秀案审员”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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