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某涉嫌挪用资金案,涉案金额过亿,杨璇律师介入辩护,获证据不足不起诉结果。
发布时间 2022-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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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当事人X某为某企业总经理受雇于甲公司,作为职业经理人供职于某大型工程项目丙公司,该公司由涉案甲、乙两个公司发起成立。后甲公司因其他工程项目导致资金链紧张,因此将丙公司的项目私自转卖给其他公司,将销售所得3亿元转入甲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账户。乙公司发现此事后,双方经过多轮协商未果,因此报警,甲公司老板滞留境外。公安机关认为当事人经手此3亿元的交易,将其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案件前后侦查时间长达四年。后案件移送检察院,经一年审查起诉,最终对当事人证据不足不起诉。办理过程:
该案公安侦查阶段十分曲折,2019年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检察机关未批准逮捕;但当事人随即被转为监视居住。律师继续就监视居住的合法性与必要性提出申诉,一个半月后成功为其提前解除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此后至2021年间,律师多次持续申请撤案,但公安机关仍未作出撤案决定。
2022年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律师全面阅卷并提交详尽的无罪辩护意见,指出在案证据无法证明当事人具有主观明知。经与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并补充提交证据材料,检察机关经一年审查,于2022年12月5日最终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当事人终获无罪。
办理结果:
证据不足不起诉
案件材料:


杨璇 律师 
杨璇律师硕士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走上法律专业之后,杨璇律师一直以成为一名刑事律师为职业方向,曾先后在两个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实习。在积极开展专业实践,观察不同法律职业的同时,杨璇律师也参与出版《职务犯罪案例分析》一书,发表多篇刑事专业文章,投身于刑事辩护领域。执业以来,杨璇律师已经办理多件大案要案,擅长为多种类型犯罪进行辩护,尤其是重大经济案件、有组织犯罪案件辩护。其专业水平赢得众多律师同行信任。
Z某涉嫌合同诈骗案,审查起诉苏明杰律师辩护,获得存疑不起诉
案情简介: L某(另案处理)系某省某公司法人,与某技师学院合作招生办学,Z某系个体从事学生实习就业介绍业务。2023年11月,Z某作为介绍人,将受害人L某介绍给李某,居间介绍促成二人签订了合作协议,即约定李某后续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向L某提供实习学生,李某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伪造技师学院的公章,后受害人L某支付20万元合同对价。李某收取后将其中16万元作为还款交给当事人Z某。后L某多次催促李某履行合同,李某一直推脱有关事宜,不履行合同内容。受害人L某报案,李某和Z某先后被抓获到案,Z某被刑事拘留后退还了
2026-03-30
L某某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一案,陈沛文律师介入辩护,当事人获大幅从轻判处,并适用缓刑
案情简介 2020年5月至2024年7月,L某某安排公司技术人员Z某,以技术手段(模拟用户请求、使用代理IP、使用打码技术等)获取交管12123、地方政务、城市服务等平台的车辆违章数据,后出售给下游客户使用。 检察机关认为,通过爬虫手段获取的车辆违章数据至少3.7亿条,L某某从中非法获利至少人民币2251万元,L某某和Z某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办案过程 L某某经多方比较,最终选择委托本团队。辩护人介入后,第一时间从证据、技术、数额三方面同步推进辩护工作。在电子数据审查上,辩护人发现
2026-03-16
W某涉嫌虚开发票案,史纯律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展开工作, 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
案情简介: 2019年至2024年期间,W某因企业运营成本上升,部分真实开支无法取得对应发票,遂经人介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冲抵企业成本。 2024年7月,W某因涉嫌虚开发票罪被某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查得其虚开发票的票面金额达300余万元。后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 办案过程: 史纯律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向当事人了解案情,后与公安、检察机关多次沟通,抓住对W某的有利案情,指出本案应以逃税罪而非虚开发票罪论处,且W某系初犯,已补缴完税款并缴纳完滞纳金,这一辩护为后续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6-03-16
F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周佩双律师为其辩护,获成功撤案
案情简介: 于2015年至2022年5月28日期间,F某在某地参与了李X领导的传销组织,并在其中担任经理,进行传销活动。公安机关指控F某涉嫌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办案过程: 周佩双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进行阅卷,了解到F某仅为底层参与者,更为受害人,未实际承担管理职责,不宜认定其构罪。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周佩双律师就当事人F某是否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否存在不起诉的可能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论述。在形成完整法律意见后,立即与检察官进行了多次电话沟通和当面沟通,并提交建议作出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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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某涉嫌开设赌场案,经刘茂珂律师介入,不利情况下成功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检察院阶段取得不起诉
案情简介: L某应朋友邀请在一家游戏厅从事前台客服工作,该游戏厅内赌博机多达29台,某天被公安机关直接在店里抓获,指控涉嫌开设赌场罪。 办案过程: 刘茂珂律师在侦查阶段第一时间介入,发现当事人是个20出头的小姑娘,有过一次犯罪的经历,还处于戒毒期间,对法律的规定和案件的要点不是很懂。 在黄金37天内,刘茂珂律师多次会见当事人进行会见和法律辅导,并与办案单位紧密沟通案件情况,在同案其他人已经存在被逮捕的情况下,围绕其犯罪的恶性较低以及就快要结婚的现实情况,成功说服检察官不批捕,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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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某涉嫌职务侵占案,胡洋律师为其辩护,成功变更罪名、大幅减少金额、办理取保候审并最终适用缓刑
一、案情简介: 2024年下半年期,W某利用其担任某店铺店长的便利,将其他几名柜员收取的商品预售款500万元左右挪用,相当大部分用于补贴给客户,少部分用于朋友借贷,另有部分金额可能自己消费了,具体金额因账目混乱无法梳理。但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以及受害人坚持按照500万元金额进行追诉,即便多轮沟通,依然坚持至少200万以上的涉案金额。 二、办案过程: 胡洋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告知当事人必须认真核对账目,告知其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并让其积极配合提交其补贴客户的相关资金证据,最终历时近一年,十
2025-12-17
W某某涉嫌盗窃案,经张秉政律师辩护,促使检察院调整量刑建议从轻处罚
案情简介: 2025年4月以来,W某某通过从他人处购买虚假支付凭证,使用越狱苹果手机及出库插件,在某APP上获取某音乐会员权益,后通过某鱼平台销售获利。经专项审计,W某某个人买家交易净值为5万余元,涉案公司损失超百万元,检察院另指控W某某需对其教授犯罪方法的W某8000余元涉案金额负责。 办案过程: 张秉政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安排会见和全面阅卷。经细致梳理审计报告、讯问笔录及资金流水,辩护人发现检察院将W某名下约8000余元金额计入W某某犯罪数额,并将未查实的其他会员销售聊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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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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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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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G某系C市某B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7年5月至2021年6月,其姐夫J某担任某Y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该公司向某B公司采购“某某”电枪设备共计160万余元,某B公司向某公司采购对应设备83万余元。公安机关认定J某伙同G某“虚增采购环节、更换新品牌”非法牟利,造成Y公司损失76万余元。2025年12月10日,G某经电话通知到案后被刑拘;2026年1月15日,S市Q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同日取保候审。 办案过程 陈阳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后,对全案卷宗全面阅卷,从零散证据中提炼
2026-09-07
Z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陈晓佳律师二审精准辩护, 刑期由六年改判四年,依法获得减轻处罚
案情简介 2021年6月以来,Z某从P某处购进熟马肉、熟猪肉,加价销售给经营驴肉火烧店的C某,C某将马肉、猪肉混合后冒充驴肉加工成驴肉火烧对外销售。而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C某店铺进行现场检查并抽样送检,经检测,扣押的卤肉制品中检出马成分和猪成分,未检出驴成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原审判决认定Z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数额460752元,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三万五千元。宣判后,Z某不服,提出上诉。 办案过程 陈晓佳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查阅案卷,重点围绕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
2026-09-06
Z某涉嫌诈骗罪,曹盼律师精准辩护, 最终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与依法减轻处罚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Z某因替同案犯垫资105万元用于房产解押,后仅收回55万元,造成50万元损失。为弥补该损失,周某与同案犯合谋,利用被害人申请经营性贷款之机,隐瞒真实意图,将被害人116万元贷款套现私分,周某分得10万元。被害人发觉后报警,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退出全部赃款。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追究其刑事责任。 办案过程 曹盼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查阅案卷、多次会见周某,重点分析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审查起诉阶段,曹盼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围绕从犯认
2026-08-31
B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经张秉政律师辩护,达成认罪认罚量刑协商获从宽处理
案情简介: 2019年至2024年,B某某担任某民营矿业公司工程合同部经理,在主持履行石料委托加工工程项目期间,收受了承包商给予的170余万元返利,后因公司内部稽查导致案发。案发后,当事人被公安机关从家中挡获。 办案过程: 张秉政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安排会见和全面阅卷工作。经细致梳理全案证据,发现公安机关指控的170万余元受贿金额在证据层面存在诸多瑕疵。张秉政律师随即围绕该争议焦点制定了系统的辩护方案,对证据三性提出系统性质证,充分论证当事人的涉案行为客观上为公司节约了巨额成本,全面梳理当事
2026-08-16
H某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案,刘秉承律师为其辩护,审查起诉阶段获不起诉
案情简介: 2022年至2024年,H某在明知Z某违规帮助不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学员“代报名”的情况下,为获利招收并向Z某输送学员63人,转账代报名费396,000元,个人获利101,047元。2025年2月28日,H某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取保候审。 办案过程: 刘秉承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阅卷,重点围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进行辩护,提交不起诉意见,并与检察官多次沟通。案件经二次退回补充侦查、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办理结果: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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