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某“套路运”诈骗金额181余万,达到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史纯律、徐晓璇律师介入获得大幅度减刑丨熊猫刑辩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 2026-09-09 17:10:00
“套路运” 是近年货运行业高发诈骗类型:不法分子注册空壳物流、汽贸公司,以高薪、稳定货源为噱头发布虚假招聘,虚构高额收益诱使货车司机高价购车,后续拒不兑现货源承诺,依靠车辆销售差价非法牟利,全国大量同类案件均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本案当事人系涉案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实务极易被认定为主犯,且诈骗金额181万余元,达到诈骗罪 “数额特别巨大” 标准,案件辩护难度极高。
案情介绍
当事人W某原本是一家同类型货运公司销售员,原公司经营停摆后,W某受原上级S某邀约,在约定共同出资、平分利润的基础上,与S某、Y某等人先后设立多家公司。
W某等人无自有仓储、稳定货运线路,通过招聘平台、线下投放高薪招司机广告,业务员使用统一话术虚构固定货源、月入过万收益,制造虚假高收入跟单假象,诱骗求职者高于市场价2万~5 万元不等差价,购置新能源货车。购车后仅指导司机使用货拉拉、运满满等软件,全部货源、高薪承诺均不兑现,团伙依靠车辆差价牟利。
Y某、S某、W某等人均为公司股东,负责公司运营管理。W某系销售负责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W某从57名被害人处骗取车辆溢价款181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达到情节特别严重标准,公诉机关出具了十年六个月至十一年的量刑建议。
办理过程
接受委托后,史纯律、徐晓璇律师第一时间完成多轮阅卷,交叉核对所有同案人员笔录,整理被害人陈述、购车合同等全套证据,标注涉案时段、被害人数、总金额、多个公司涉案款项等核心争议点。随后多次赴看守所会见,完整核实W某从业背景、团伙成立经过、多家公司运营管理情况、门店分工、分红与风险承担等全部细节,细致核对卷宗矛盾点。
结合同类套路运案件裁判内容,史纯律、徐晓璇律师制定了三层辩护思路:
1.定性层面,兼顾民事欺诈、合同诈骗罪双重意见,主张部分金额应从涉案金额中扣除;
2.地位作用层面,穿透股东身份表象,从出资、财务、人事、业务、获利五大维度论证当事人属从犯,应当减轻处罚;
3.量刑层面,整合坦白等全部从宽情节,最大化争取从轻空间。
案件开庭前,因涉案人员众多,法院决定分案审理。为完整查清团伙层级、精准区分主从犯,史纯律律师庭前向法院提交了并案审理、调取证据材料和辩护意见,前后多次与法官进行专业沟通。法院最终同意协调其他分案被告人到庭参与本次庭审交叉质证,解决了分案导致事实割裂、无法当庭对质的程序短板,为从犯辩护提供了有效保障。
办理结果
案件共历经三轮高强度庭审,第一轮开庭结束之后,经过数月沟通,司法机关终于采纳律师部分辩护意见。本案的举证质证环节耗时近两天,对抗性较强。史纯律律师围绕定性、涉案金额、主从犯地位、量刑情节等方面,全面深度辩论,完整举证、层层说理,庭审逻辑清晰、论证充分,呈现高质量庭审效果,最终公诉人当庭下调量刑建议。
法院采纳辩护人核心辩护意见:认定W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依法采纳公诉机关调整后量刑建议的最低刑期,判决W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图为判决书

*图为当事人写给两位律师的感谢信
案件结束后,史纯律、徐晓璇两位律师及时对本案作出复盘,总结出以下心得:
1.“套路运”仅为行业类案笼统称谓,不同企业经营模式、实际履约情况存在客观差异,不能简单参照既往同类案件一刀切认定案件事实与罪责。即便司法实践中相当一部分案件以诈骗罪定性,仍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立足于个案本身精细辩护。
2.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认定,不能只看股东、法定代表人这类外在身份标签。司法机关时常会仅凭身份表象推定行为人系主犯,辩护过程中,应当穿透形式身份,从出资情况、实际财务管理、人事决策权、业务参与深度、违法所得分配等多个客观维度还原当事人真实地位,厘清各被告人实际作用,推动法庭准确划分罪责,真正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3.本案系审判阶段才介入辩护,辩护律师没有将认罪认罚当作简单换取从宽处理的捷径。通过多次会见,充分向当事人释明案件事实、法律风险与辩护方向,尊重当事人的认知与选择,保障其完整陈述事实、自主作出诉讼决定的权利。最终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同时律师坚持开展独立专业辩护,实现辩护策略与当事人意愿的有机统一,取得良好庭审效果。
4.刑事辩护不止追求刑期上的降低,也应当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本案当事人长期外出务工,家中子女年幼且长期缺乏照料,刑期大幅缩减后,当事人可尽早回归家庭陪伴子女成长。此外,通过辩护清晰区分同案被告人罪责,促使被告人主动筹措款项退赃退赔,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财产损失,有效修复了社会关系。
该案也提示我们,刑事辩护不是照搬法条与类案的机械工作,即便是已经进入审判阶段、公诉机关给出较重量刑建议的案件,依然存在辩护空间。辩护律师要善于挖掘卷宗细节,找准案件核心争议,结合事实与法律据理力争,在法律框架之内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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