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某陷入请托型诈骗指控,吴依璇、冯志斌律师黄金30天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批捕结果丨熊猫刑辩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 2026-09-16 17:10:06

案件介绍

当事人L某承接多笔请托业务,其中菜篮子装修项目,收取受害人60万元办事款项,后续双方写下50万元欠条,约定项目落空便连本带息返还,期间L某也曾归还4万元。

后来项目迟迟没有落地,受害人不断催讨钱款。为了缓和对方情绪、争取筹款时间,L某选择伪造领导聊天记录安抚受害人。这份伪造的记录被受害人发现后,对方情绪彻底爆发,当即报警。L某被警方当场带走,羁押于某区看守所。

案子的隐患远不止已经立案的这一单,涉案金额还存在急剧扩大的风险。按照诈骗罪法律规定,涉案金额五十万以上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量刑直接落在十年以上,整个案件局面岌岌可危。

家属陷入巨大的矛盾与焦虑。涉案金额超过50万,想要取保候审基本没有可能性。一方面深知案件金额带来的量刑压力,但也明白一旦草率认罪,相当于直接认可重罪指控,后续几乎没有辩护回转的余地。

办案过程

不甘心就此被动接受结果,于是家属线上了解到熊猫刑辩团队,经过反复比对斟酌,最终委托吴依璇、冯志斌两位律师介入本案。

委托初期,家属承受着内外双重煎熬。一边牵挂看守所里亲人的处境,另一边要应对受害人接连不断的催款。几乎每天都有新的突发状况,家属频繁和两位律师沟通,一边和已报案的受害人周旋,一边尽力稳住其余潜在报案人,心理压力巨大。

案件本身还存在额外干扰因素——该地看守所会见管控严格,单次会见仅有半小时。身处羁押环境的L某接收着繁杂的信息,对案件走向充满迷茫,内心摇摆不定,无法判断哪一种选择才是对自己最有利。

接手案件时,距离30天拘留期限、检察院审查批捕的关键节点已经很近,留给辩护的窗口期十分短暂。冯志斌、吴依璇律师即刻奔赴看守所开展会见。

受限于会见时长,一次谈话无法穷尽全部事实,两位律师先后完成两轮会见。通过细致的了解和抽丝剥茧的分析,才完整捋清事件完整的来龙去脉。

会见不只是简单询问案情,更是要在封闭的羁押环境里,帮当事人理清现实、平复心态。两位律师向L某讲解辩护工作的意义,安抚他的情绪,同步家里的近况,确认他在监室内生活状态平稳,精神尚可。

顺着时间线,两位律师细致复盘他的到案经过、每一次讯问的细节,把相关项目的时间、收款金额、双方约定、钱的去向、项目没能落地的客观缘由、过往每一笔还款,全部逐一核实固定;同步确认身份证、奔驰车辆被办案机关扣押等程序事实。

本案最大的争议,就是能不能认定“非法占有目的”。吴依璇、冯志斌律师结合诈骗罪的法律构成,把利弊摊开讲给当事人:如果选择认罪,结合本案涉案金额,想要取保的概率微乎其微。

案子确实存在短板——有伪造聊天记录这样对当事人不利的行为。但同时也不能忽略客观事实:当事人有对应的任职背景,具备对接项目单位的渠道;项目搁置有单位架构调整、领导权限弱化的外部客观原因;事后出具欠条,也有实际还款行为,不存在跑路、拉黑、隐匿财产拒不还钱的情形,案件是有向民事经济纠纷方向去争取的空间。

面对即将到来的检察官提审,两位律师同步做好诉讼辅导。引导他客观陈述事实,提醒核对讯问笔录的注意事项,和当事人初步沟通辩护的整体思路。

会见过程里,L某的心态变化十分明显。第一次会见,他对案件还抱有不切实际的期待;临近批捕的第二次会见,想到十年以上的量刑风险,整个人情绪低落迷茫。当律师把整套辩护逻辑、风险和希望完整客观剖析之后,他重新看到争取的可能性,最终听从律师的专业建议,选择不认罪,如实陈述全部客观事实。

 

走出看守所,两位律师没有停下工作,把相关请托项目逐项拆解梳理,区分每一笔事实的有利与不利之处,搭建起层次分明的辩护策略。具体而言,可重点论证项目失败的客观外部因素、事后转化欠条、持续还款,以此坚持认为当事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同时律师也清醒地看到案件重重危机:伪造聊天记录是绕不开的不利事实;不少办事行为缺少直接书证佐证;涉案金额可能有继续膨胀的风险,侦查阶段争取取保本身难度就很高。

基于此,吴依璇、冯志斌律师确立了层层递进的辩护方向:

首先是否定非法占有目的,争取不予批捕乃至无罪结果,论证本案更偏向民事委托纠纷,刑事追责的必要性不足;倘若无罪辩护无法落地,再启动轻罪辩护备选方案;如果前面路径均行不通,则立足于阅卷后的证据开展罪轻辩护,力争扣减涉案金额、促成退赔谅解,挖掘坦白、认罪悔罪、立功等可以从轻量刑的情节。

审查批捕阶段,吴依璇律师起草了《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围绕非法占有目的存疑、案件存在民事救济路径、社会矛盾化解、当事人社会危险性较低几个核心维度充分说理,主动和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提交整理完毕的案件线索与法律意见,同步沟通退赔协商方案。

办理结果

在辩护意见的推动之下,加上当事人向本案受害人退还15万元,综合全部在案情况,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L某拿到取保候审决定,走出看守所和家人团聚。

*图为取保候审决定书

“请托办事”类案件,很容易陷入一个误区:只要事没办成、钱没有全部退回,就直接等同于诈骗犯罪。但刑事认定要回归主观心态,非法占有目的,才是划分刑事诈骗与民事委托纠纷的核心边界。

刑事案件30天黄金救援期,辩护律师最重要的价值,就是挖掘卷宗之外那些容易被忽略的客观事实,把案件完整全貌呈现给司法机关。面对重罪压力,既不盲目劝导当事人认罪,也不空口承诺无罪,客观权衡利弊,守住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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