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磊
故意毁坏财物罪
开设赌场罪
玩忽职守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彭磊律师,曾担任高校教师及某检察院检察官,现任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热爱刑辩,专注于经济犯罪辩护与刑事合规。相信刑事辩护是捍卫生命与自由的艺术。秉承着专业、理性、客观、精细的辩护理念,办理过大量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其中不乏无罪判决、不起诉、定罪免处、重罪改轻罪、缓刑等成功案例。所办理的黎某某诈骗、妨害作证案被评为“2021年度第七届全国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热爱思考。研习法律20多年,先后承担和参与多项省级、市级研究课题,在《中国刑事法杂志》《反渎职侵权工作指导与参考》等法学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0余篇,《刑事辩护可视化》作者。2010年获广东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论文一等奖,2011年获广东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论文优秀奖,2012年获广东省法学会职务犯罪研讨会二等奖。先后获2016、2017、2018、2019年度中山市律协理论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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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某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 彭磊、赵丽兰律师为其辩护获轻判

案情简介: H某于2020年入职某公司担任副总裁,负责广告业务和支付业务的制定、合同审批等工作。另案处理的Z某任业务销售总经理,负责协助H某跟进业务。 H某、Z某在某公司旗下的某某子公司与涉案广告公司的广告业务合作过程中,帮助涉案公司从某某子公司获取更多业务量以及降低某某子公司收取的费用。当事人X某系涉案广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Z某要求涉案公司给予其与H某相应好处费,X某表示同意。经核实,2020年至2022年,X某通过个人银行转账及指示公司财务给予现金的方式,向Z某支付行贿款共计人民币492万元

2025-10-30
G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赵丽兰律师、彭磊律师进行辩护,最后终止侦查

案情简介: 2025年5月,G某在朋友的邀请下加入了所谓的“国家扶贫项目”微信群。群内人员大肆宣传国家针对老年人的扶贫项目,G某信以为真,按照群内人员的要求办理了新的银行卡,并将手机卡、银行卡交给了指定人员,所提供的银行卡被上游不法分子用于转移诈骗资金,涉案金额高达40万元。此外,G某三个月前还因帮助诈骗分子转移资金被行政处罚,G某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办案过程: 赵丽兰律师和彭磊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G某,了解案件经过和证据情况。积极与承办警官联系要求取保候审,由于G某在同年有过行政处罚

2025-09-11
G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彭磊律师为其辩护,获不起诉结果

案情简介: G某长期拖欠其岳父W某甲1700万元债务不还。G某通过其妻子W某乙取得W某甲的身份证后,私自在银行办理了户名为W某甲的存折,并存入900万元。同年8月,G某为开通上述存折的网银转账服务,向W某甲谎称要为其开通一本存折以还欠款W某甲信以为真,便与G某一起到银行。G某乘机办理了上述存折的网银服务。事后,G某将事前已经开设的存折给W某甲看,双方约定该存折由G某保管并抵押给银行担保,事项结束后用于偿还W某甲。后来,G某利用网银分四次转账将账户内的900万元转走。W某甲发现后前往公安局报案。由

2022-08-03
Z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一案,彭磊律师为其辩护,两个罪名获轻判结果

案情简介: Z某全和Z某峰是兄弟关系,Z某峰是Z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持股51%,其中25.5%是代Z某全持有,Z某全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安机关认为,Z某全在实际控制公司期间,侵占公司450万元资金,挪用公司约1200万元资金,其中227万元代Z某峰向法院支付执行款,所以Z某峰也被认定为挪用资金罪的共犯。 办案过程: 在侦查阶段,Z某全一直不认罪(事实和罪名),彭磊律师团队也一直按照他的思路做无罪辩护。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经过详细阅卷,本案律师认为起诉意见书中的四宗犯罪事实是可以成立的,

2022-04-12
J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一案,彭磊律师为其辩护,获不起诉决定

案情简介: 从2019年11月开始,J某担任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且是实际经营者。2021年3月,在没有版权方授权的情况下,J某接受Y某的委托,以每张光盘0.65元的价格,在其经营的甲公司生产一批"某音乐"CD光盘25000张。甲公司制作光盘需要母盘作为模板,之后才能复制成品光盘。于是,J某接收到Y某提供的含有音乐内容资料的镜像文件后,以每张120元人民币的价格委托乙公司制作母盘。2021年3月17日,J某收到母盘后开始生产,截至3月18日共计生产14000张光盘,生产过程中即被文化部门查获,后移交

2021-05-17
最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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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某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 彭磊、赵丽兰律师为其辩护获轻判

案情简介: H某于2020年入职某公司担任副总裁,负责广告业务和支付业务的制定、合同审批等工作。另案处理的Z某任业务销售总经理,负责协助H某跟进业务。 H某、Z某在某公司旗下的某某子公司与涉案广告公司的广告业务合作过程中,帮助涉案公司从某某子公司获取更多业务量以及降低某某子公司收取的费用。当事人X某系涉案广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Z某要求涉案公司给予其与H某相应好处费,X某表示同意。经核实,2020年至2022年,X某通过个人银行转账及指示公司财务给予现金的方式,向Z某支付行贿款共计人民币492万元

2025-10-30
G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赵丽兰律师、彭磊律师进行辩护,最后终止侦查

案情简介: 2025年5月,G某在朋友的邀请下加入了所谓的“国家扶贫项目”微信群。群内人员大肆宣传国家针对老年人的扶贫项目,G某信以为真,按照群内人员的要求办理了新的银行卡,并将手机卡、银行卡交给了指定人员,所提供的银行卡被上游不法分子用于转移诈骗资金,涉案金额高达40万元。此外,G某三个月前还因帮助诈骗分子转移资金被行政处罚,G某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办案过程: 赵丽兰律师和彭磊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G某,了解案件经过和证据情况。积极与承办警官联系要求取保候审,由于G某在同年有过行政处罚

2025-09-11
L某甲涉嫌虚开发票罪一案,彭磊律师为其辩护,获不起诉结果

案情简介: L某乙与z某系夫妻关系,分别持有Z公司51%及49%的股份,L某甲系他们的女儿。2020年底,L某乙以其查看Z公司财务资料时发现有两笔资金支出存在虚开发票的嫌疑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认为上述款项均是通过Z公司对公账号支出,支出凭证上有z某、L某甲的签名审批,但Z公司并未收到对应的货物,故此z某、L某甲涉嫌共同虚开发票。后公安机关将控告人L某乙也列为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指控,某、L某乙、夏某(Z公司财务主管,L某乙的妹夫)于2019年7月份左右,因Z公司发票不够用,于是合谋购买发票回来

2025-02-12
L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彭磊律师为其辩护,获不批准逮捕

案情简介: L某长期从事黄金交易业务,其从线上客户收购黄金再换成黄金板料销售给下游客户。因下游客户C某未能及时还款,导致L某资金链断裂,无法对线上客户进行及时兑付约1600万元。2024年8月22日上午,几十个线上客户到L某经营的店铺要求现场兑付,L某不堪其扰,选择报警。而这些客户也到派出所控告L某涉嫌合同诈骗。当天下午,公安机关以L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其刑事拘留。 办案过程: 2024年8月27日,彭磊律师开始担任涉嫌合同诈骗案L某的辩护人,接受指派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听取L某的辩解与陈述。

2024-12-08
梁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彭磊律师为其辩护,获不起诉结果

案情简介: 梁某甲大学毕业后一直在被害单位工作,22年的时间从技术员一路升职至生产总监,后公司管理层变动,梁某甲被贬职,同时身患重病,难以认定工伤。为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梁某甲搜集了公司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制作成视频,以公之于众相要挟,向公司索要人民币3000万。 办案过程: 彭磊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经过会见、阅卷等工作,提出下列的辩护意见:一、梁某甲的主观恶意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一)梁某甲并没有要整垮公司的恶意,只是为病情所困,希望给家人经济保障,而采取了不恰当的方式向公司索赔。(二)

2023-09-06
G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彭磊律师为其辩护,获不起诉结果

案情简介: G某长期拖欠其岳父W某甲1700万元债务不还。G某通过其妻子W某乙取得W某甲的身份证后,私自在银行办理了户名为W某甲的存折,并存入900万元。同年8月,G某为开通上述存折的网银转账服务,向W某甲谎称要为其开通一本存折以还欠款W某甲信以为真,便与G某一起到银行。G某乘机办理了上述存折的网银服务。事后,G某将事前已经开设的存折给W某甲看,双方约定该存折由G某保管并抵押给银行担保,事项结束后用于偿还W某甲。后来,G某利用网银分四次转账将账户内的900万元转走。W某甲发现后前往公安局报案。由

2022-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