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铭哲律师,现为熊猫刑辩团队刑事部部长。李铭哲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与敏锐的案情洞察力,在执业初期即展现出超越执业年限的专业素养。他擅长以高效沟通搭建当事人与司法程序间的信任桥梁,善于从复杂案件中抽丝剥茧,精准定位争议焦点,其兼具理性与共情的沟通风格,常为委托人注入强效定心剂。 执业以来,他坚持“细节即生命”的办案理念,通过缜密的逻辑推演与类案大数据交叉比对,多次在证据链薄弱环节中寻得突破口。无论是会见、阅卷还是庭审辩论,他始终以“可视化分析+靶向式沟通”双轨推进,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具象的辩护策略,力求在程序正义与实体公正间实现最优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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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当事人L某通过QQ小程序获取未成年被害人王某微信号,并多次诱导其拍摄隐私部位视频。王某在L某的要求下拍摄并发送了视频,后L某以发布视频威胁王某裸聊,王某被迫裸聊。之后王某的父母发现视频后报警。随即L某在河南鹿邑县被抓获。公安机关指控L某猥亵未成年,涉嫌构成强制猥亵罪。 办案过程: 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L某妻子不知该如何是好,于是她决定寻求专业的帮助。经过多方打听和对比,L某妻子找到了熊猫刑辩团队,团队了解此案的来龙去脉后,决定由刑事办案经验丰富的周佩双律师负责此案。接受委托后,周
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至2024年11月,被告人L某为谋利,在明知他人向其销售的补肾药丸内含有西地那非、他达拉非国家规定禁止添加的激素类药品的情况下,以每颗药丸4元的价格向他人购买32275颗补肾药丸,共转账支付12.91万元。被告人L某单独出售“补肾丸”的价格为25元至30元一颗,共销售2.9万余颗。案发后,侦查机关扣押未销售的“补肾丸”1515颗。被告人L某销售“补肾丸”金额70.6875万元,获利59.3775万元。 办理过程: 辩护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及时与公安、检察官进行沟通
案情简介 当事人Y某被指控明知案涉五名女性系未成年的情况下,仍然提供自己经营管理的酒店公寓等场所给上述女性卖淫,并且介绍嫖客促成卖淫的交易,以此从中获利。 同时,Y某在明知王某等人出售的香烟系犯罪所得,仍然予以低价收购,被控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办案过程 袁夜丹律师团队于审查起诉期间介入,第一时间获取本案卷宗材料,经过阅卷发现,Y某涉嫌的容留介绍卖淫罪具有法定加重情节,并且不具备自首、从犯等减轻情节,若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其面临的刑期可能接近10年。之后,本案律师团队多次与承办
案情简介: 当事人L某通过QQ小程序获取未成年被害人王某微信号,并多次诱导其拍摄隐私部位视频。王某在L某的要求下拍摄并发送了视频,后L某以发布视频威胁王某裸聊,王某被迫裸聊。之后王某的父母发现视频后报警。随即L某在河南鹿邑县被抓获。公安机关指控L某猥亵未成年,涉嫌构成强制猥亵罪。 办案过程: 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L某妻子不知该如何是好,于是她决定寻求专业的帮助。经过多方打听和对比,L某妻子找到了熊猫刑辩团队,团队了解此案的来龙去脉后,决定由刑事办案经验丰富的周佩双律师负责此案。接受委托后,周
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至2024年11月,被告人L某为谋利,在明知他人向其销售的补肾药丸内含有西地那非、他达拉非国家规定禁止添加的激素类药品的情况下,以每颗药丸4元的价格向他人购买32275颗补肾药丸,共转账支付12.91万元。被告人L某单独出售“补肾丸”的价格为25元至30元一颗,共销售2.9万余颗。案发后,侦查机关扣押未销售的“补肾丸”1515颗。被告人L某销售“补肾丸”金额70.6875万元,获利59.3775万元。 办理过程: 辩护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及时与公安、检察官进行沟通
案情简介 当事人Y某被指控明知案涉五名女性系未成年的情况下,仍然提供自己经营管理的酒店公寓等场所给上述女性卖淫,并且介绍嫖客促成卖淫的交易,以此从中获利。 同时,Y某在明知王某等人出售的香烟系犯罪所得,仍然予以低价收购,被控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办案过程 袁夜丹律师团队于审查起诉期间介入,第一时间获取本案卷宗材料,经过阅卷发现,Y某涉嫌的容留介绍卖淫罪具有法定加重情节,并且不具备自首、从犯等减轻情节,若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其面临的刑期可能接近10年。之后,本案律师团队多次与承办
案情简介: Z某某作为某蓝牙耳机生产工厂的外聘财务,被指控在明知生产工厂产销不匹配的情况下,配合制作虚假订单合同及向深圳出口公司虚开了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2022年8月至2024年4月期间,生产工厂总计为深圳出口公司虚开了金额为207120005.33元的无线耳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总计为26925598.07元,价税总计为234045603.4元。 办案过程: 本案律师自审查起诉阶段介入,了解基础案情后,第一时间去检察院阅卷,开展阅卷工作,并细致整理出详尽的阅卷笔录。此后,律师多次会见Z某某,
案情简介: 2024年11月17日12时50分许,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在河北省三河市……,因与被害人协商买卖空调部件未发货问题被拒,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在随身携带的黑色挎包内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用菜刀砍了被害人左侧腰部、后背部各一刀,后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将菜刀扔向被害人被躲开,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在逃离现场时被他人控制并报警。 2024年11月17日,经河北医院诊断被害人的伤情为:接触刀、剑或匕首,多处开放性伤口。2024年11月27日经三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被害人的人体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范畴。
案情简介: 2024年7月至9月期间,罗某某通过人采用虚假交易的方式,将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旗下的菜鸟裹裹(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红包优惠券套现来进行非法获利。罗某某涉案金额为297088.6元,非法所得至少为89126.1元。 办案过程: 本案律师自审查起诉阶段介入,了解基础案情后,第一时间去检察院阅卷,开展阅卷工作,并细致整理出详尽的阅卷笔录。此后,律师多次与罗某某沟通,与检察官深入交流,给其进行诉讼辅导,获取委托人的信任。 办理结果: 辩护人积极与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