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某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王沐川律师辩护,获取保

案情简介: 嫌疑人W某在某网站上传耽美色情小说,写作三年收入一万余元。公安成立专案调查,已抓捕网站作者几十人。W某到案前已将网站用户名注销,公安仍掌握其注销前文章的笔名及各章节点击量情况,另掌握W某电脑中全部写作手稿。 办案过程: 王沐川律师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进行会见,详细了解案件细节,对当事人进行诉讼辅导。案件处于公安报捕阶段,时间紧迫,王沐川律师多次联系检察官沟通法律意见,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递交建议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协助家属退赃。 办理结果: 2025年4月30日,某市某区

2025-04-29

04-29
L某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胡洋律师、王沐川律师辩护,获缓刑

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至2024年11月,被告人L某为谋利,在明知他人向其销售的补肾药丸内含有西地那非、他达拉非国家规定禁止添加的激素类药品的情况下,以每颗药丸4元的价格向他人购买32275颗补肾药丸,共转账支付12.91万元。被告人L某单独出售“补肾丸”的价格为25元至30元一颗,共销售2.9万余颗。案发后,侦查机关扣押未销售的“补肾丸”1515颗。被告人L某销售“补肾丸”金额70.6875万元,获利59.3775万元。 办理过程: 辩护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及时与公安、检察官进行沟通

2025-04-23

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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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沐川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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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某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胡洋律师、王沐川律师辩护,获缓刑

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至2024年11月,被告人L某为谋利,在明知他人向其销售的补肾药丸内含有西地那非、他达拉非国家规定禁止添加的激素类药品的情况下,以每颗药丸4元的价格向他人购买32275颗补肾药丸,共转账支付12.91万元。被告人L某单独出售“补肾丸”的价格为25元至30元一颗,共销售2.9万余颗。案发后,侦查机关扣押未销售的“补肾丸”1515颗。被告人L某销售“补肾丸”金额70.6875万元,获利59.3775万元。 办理过程: 辩护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及时与公安、检察官进行沟通

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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