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某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案,刘秉承律师为其辩护,审查起诉阶段获不起诉
案情简介: 2022年至2024年,H某在明知Z某违规帮助不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学员“代报名”的情况下,为获利招收并向Z某输送学员63人,转账代报名费396,000元,个人获利101,047元。2025年2月28日,H某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取保候审。 办案过程: 刘秉承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阅卷,重点围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进行辩护,提交不起诉意见,并与检察官多次沟通。案件经二次退回补充侦查、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办理结果: 2026年8月14日
2026-08-13
L某涉嫌诈骗罪案,刘秉承律师为其辩护,获缓刑判决
案情简介 L某系“闪对”APP平台常驻女性用户,2023年9月至案发,其隐瞒已育且无婚恋交友意愿的事实,以婚恋交友名义与男性用户聊天,诱使对方不断充值、赠送虚拟礼物,参与诈骗金额270513.2元,分得108205.28元。案发后,L某主动清退全部违法所得。 办案过程 刘秉承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L某,了解其参与程度、获利及退赃情况,向检察院提出L某系从犯、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辩护意见,建议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办理结果 2026年8月12日,某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L某系从犯,
2026-08-11
C某涉嫌诈骗案,刘秉承律师为其辩护,法院认定从犯并获减轻处罚
案情简介: C某系某酒业有限公司业务员,2024年3月入职后参与公司会员组诈骗,冒充酒厂厂长、协会会长等身份,以办理品酒师证、拍卖白酒等名义骗取老年人钱款,涉案金额773287元。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并退缴违法所得。 办案过程: 刘秉承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C某,释明诈骗罪构成要件及认罪认罚规定;庭审中围绕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提出从轻、减轻处罚辩护意见。 办理结果: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认定C某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件
2026-08-04
Y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经刘秉承律师辩护,检察院变更罪名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院判处Y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案情简介: Y某某作为程序员,通过网络接单为客户提供网络平台服务,帮助客服维护APP的正常运行和升级,非法获利1万元以上。 办案过程: 刘秉承律师介入本案时,时间紧迫,当事人Y某某一周后就要做认罪认罚,此时检察官已经给出量刑意见,认为当事人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刘秉承律师阅卷后,发现本案当事人作为程序员,其获利并非来源于传播淫秽物品,而是单纯的提供劳务,不符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构成要件。当事人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前,刘秉承律师和检察官充分沟通本案的定性问题,检察官采纳其
2026-05-24
C某某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法院采纳刘秉承律师意见,最终获轻判结果
案情简介 被告人C某某以摩的营运为职业,长期利用载客接送客人的便利,招揽嫖客、介绍卖淫人员从事卖淫活动,同时提供其住处作为卖淫场所容留他人卖淫,每次从中收取 100 元至 200 元不等介绍提成。 自 2022 年 6 月至案发,C某某先后介绍、容留X某某等多名女子在其住所内与嫖客发生性关系,多名嫖客通过微信转账、现场现金方式支付嫖资,C某某从中抽成牟利。公诉机关最初认定其非法获利超 5.5 万元,该数额已达到容留、介绍卖淫 “情节严重” 标准,对应法定量刑区间为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2026-04-06
Z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刘秉承律师出庭辩护,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七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案情简介: 2022年7月起,Z某在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某小吃店经营驴肉火烧生意,以马肉、猪肉冒充驴肉制作驴肉火烧、驴肉粉丝汤等菜品,通过实体店及“饿了么”“美团”外卖平台对外销售,销售金额至少人民币59万余元,非法获利16万元。2024年11月7日,某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现场检查并查扣店内肉品,经检验未检出驴成分、检出马成分或猪成分,同日Z某被抓获归案。审查起诉阶段,Z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院量刑建议有期徒刑七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刘秉承律师首次
2026-03-10
Y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刘秉承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最终检察官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案情简介: Y某设立兼职招聘公司,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兼职招聘信息,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做满一定次数,其收取的100-480元不等的服务费可以退还。后期公司出现不退费的情况,受害人报警而案发。经查,本案涉案金额约15万,受害人超百人。 办案过程: 刘秉承律师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后,随即就开展会见工作。通过多次会见,并不断跟承办警官以及检察官电话和当面沟通,指出涉案公司不存在虚假宣传隐瞒真相、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情况,并且通过检索大数据,将同类案件的判例及裁判要旨、精神与检察官进行充分的沟通。最终检察院作出
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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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秉承 律师
H某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案,刘秉承律师为其辩护,审查起诉阶段获不起诉
案情简介: 2022年至2024年,H某在明知Z某违规帮助不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学员“代报名”的情况下,为获利招收并向Z某输送学员63人,转账代报名费396,000元,个人获利101,047元。2025年2月28日,H某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取保候审。 办案过程: 刘秉承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阅卷,重点围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进行辩护,提交不起诉意见,并与检察官多次沟通。案件经二次退回补充侦查、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办理结果: 2026年8月14日
2026-08-13
L某涉嫌诈骗罪案,刘秉承律师为其辩护,获缓刑判决
案情简介 L某系“闪对”APP平台常驻女性用户,2023年9月至案发,其隐瞒已育且无婚恋交友意愿的事实,以婚恋交友名义与男性用户聊天,诱使对方不断充值、赠送虚拟礼物,参与诈骗金额270513.2元,分得108205.28元。案发后,L某主动清退全部违法所得。 办案过程 刘秉承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L某,了解其参与程度、获利及退赃情况,向检察院提出L某系从犯、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辩护意见,建议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办理结果 2026年8月12日,某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L某系从犯,
2026-08-11
C某涉嫌诈骗案,刘秉承律师为其辩护,法院认定从犯并获减轻处罚
案情简介: C某系某酒业有限公司业务员,2024年3月入职后参与公司会员组诈骗,冒充酒厂厂长、协会会长等身份,以办理品酒师证、拍卖白酒等名义骗取老年人钱款,涉案金额773287元。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并退缴违法所得。 办案过程: 刘秉承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C某,释明诈骗罪构成要件及认罪认罚规定;庭审中围绕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提出从轻、减轻处罚辩护意见。 办理结果: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认定C某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件
2026-08-04
C某某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法院采纳刘秉承律师意见,最终获轻判结果
案情简介 被告人C某某以摩的营运为职业,长期利用载客接送客人的便利,招揽嫖客、介绍卖淫人员从事卖淫活动,同时提供其住处作为卖淫场所容留他人卖淫,每次从中收取 100 元至 200 元不等介绍提成。 自 2022 年 6 月至案发,C某某先后介绍、容留X某某等多名女子在其住所内与嫖客发生性关系,多名嫖客通过微信转账、现场现金方式支付嫖资,C某某从中抽成牟利。公诉机关最初认定其非法获利超 5.5 万元,该数额已达到容留、介绍卖淫 “情节严重” 标准,对应法定量刑区间为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2026-04-06
Y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刘秉承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最终检察官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案情简介: Y某设立兼职招聘公司,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兼职招聘信息,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做满一定次数,其收取的100-480元不等的服务费可以退还。后期公司出现不退费的情况,受害人报警而案发。经查,本案涉案金额约15万,受害人超百人。 办案过程: 刘秉承律师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后,随即就开展会见工作。通过多次会见,并不断跟承办警官以及检察官电话和当面沟通,指出涉案公司不存在虚假宣传隐瞒真相、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情况,并且通过检索大数据,将同类案件的判例及裁判要旨、精神与检察官进行充分的沟通。最终检察院作出
2025-08-21
L某涉嫌诈骗罪,经卢磊律师、刘秉承律师辩护,获检察院撤诉结果
案情简介: 当事人L女士和L先生兄妹二人,因参与医保账户套现行为,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进行立案侦查,并羁押在看守所。 办案经过: 案件到达检察院后,受家属委托,卢磊律师、刘秉承律师作为L女士的辩护人,李志文律师作为L先生的辩护人,展开辩护工作。辩护人阅卷之后发现本案涉及套取的资金全部为客户的个人账户,未涉及统筹账户资金。撰写法律文书向检察院提起羁押必要性审查,后检察院先后将L女士和L先生的羁押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此后检察院主动建议对L女士适用三年缓刑,但是L先生的量刑建议仍然在十年以上。此后综
2025-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