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陈阳律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辩护,获不起诉决定

案情简介 G某系C市某B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7年5月至2021年6月,其姐夫J某担任某Y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该公司向某B公司采购“某某”电枪设备共计160万余元,某B公司向某公司采购对应设备83万余元。公安机关认定J某伙同G某“虚增采购环节、更换新品牌”非法牟利,造成Y公司损失76万余元。2025年12月10日,G某经电话通知到案后被刑拘;2026年1月15日,S市Q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同日取保候审。 办案过程 陈阳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后,对全案卷宗全面阅卷,从零散证据中提炼

2026-09-07

09-07
w某涉嫌诈骗罪,陈阳律师精准辩护, 最终为当事人争取缓刑

案情简介 2019年,w某与妻子、妻姐共同前往柬埔寨园区从事诈骗工作,时长6个月余,违法所得约五万元。2024年案发,w某妻子与妻姐先后被抓捕到案,w某遂主动投案。 办案过程 陈阳律师于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后,通过全面细致阅卷,精准提炼本案关键辩护要点,多次就辩护意见与承办检察官开展沟通交流,最终在我国从严打击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的司法大背景下,成功说服检察官从轻量刑并可以适用缓刑。 办理结果 w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官量刑建议一年一个月,退缴违法所得可适用缓刑。  

2026-06-22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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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阳 律师
职务侵占罪
诈骗罪
介绍贿赂罪
经典案例
G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陈阳律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辩护,获不起诉决定

案情简介 G某系C市某B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7年5月至2021年6月,其姐夫J某担任某Y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该公司向某B公司采购“某某”电枪设备共计160万余元,某B公司向某公司采购对应设备83万余元。公安机关认定J某伙同G某“虚增采购环节、更换新品牌”非法牟利,造成Y公司损失76万余元。2025年12月10日,G某经电话通知到案后被刑拘;2026年1月15日,S市Q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同日取保候审。 办案过程 陈阳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后,对全案卷宗全面阅卷,从零散证据中提炼

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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