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思地律师拥有七年以上专业法律实务经验。早期专注于民商事领域,擅长各类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及婚姻继承案件,积累了深厚的诉讼技巧与复杂案件处理能力,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近年来,基于对刑事辩护价值的深刻认知及专业追求,将执业重心全面转向刑事领域。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民商事案件积累的丰富实战经验,其在处理经济犯罪、传统暴力犯罪等刑事案件中展现出独特优势。善于从多维度剖析案件,注重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包括取保候审、不起诉决定、罪轻辩护等。 陈律师办案风格严谨务实,思维缜密,深谙刑事辩护关乎人身自由与生命尊严,始终以高度的责任心与专业态度,竭力为每一位委托人筑起坚实的法律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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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3年4月起,在C某、S某与D某三人的实际控制下,A公司开始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非法利益。经查,在并无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A公司于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接受B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66份。为掩盖虚假交易,A公司曾通过对公账户将所谓“货款”转入B公司对公账户,随后B公司又通过公户及关联银行卡,将资金回流至S某、D某控制的个人账户,回流资金最终由A公司及C某、S某、D某支配使用。 G某作为A公司财务人员,在对此类操作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依据表面合规的票据
案情简介 C某自2024年4月起至今在未取得生猪屠宰定点资格的情况下,多次从A某、B某、D某、H某等人处购买生猪,在某县私设屠宰点,进行生猪屠宰并对外售卖。经核实微信交易记录,在此期间C某从A某处进购生猪7120元,从B某处进购生猪52100元,从D某处进购生猪38190元,从H某处进购生猪259万余元(转账2741369元,其中15万元左右换取现金),综上C某共计进购生猪金额265万余元。C某进购生猪后,转卖给他人活猪110万余元,自己屠宰158万余元的生猪进行销售,非法获利3万元。 办案过程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起,在C某、S某与D某三人的实际控制下,A公司开始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非法利益。经查,在并无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A公司于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接受B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66份。为掩盖虚假交易,A公司曾通过对公账户将所谓“货款”转入B公司对公账户,随后B公司又通过公户及关联银行卡,将资金回流至S某、D某控制的个人账户,回流资金最终由A公司及C某、S某、D某支配使用。 G某作为A公司财务人员,在对此类操作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依据表面合规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