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某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吴绮律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辩护,推动罪名变更并获缓刑结果

案情简介 J某系某市一名60多岁的收猪大户,挂靠在大户名下与屠宰场统一结算、分账。2024年期间,J某在收购、运输生猪过程中,将因天气过热、运输挤压等原因死亡的死猪做上记号,随正常生猪一并销售给S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由屠宰场扣重后在半夜宰杀,共计销售死因不明死猪114头,销售金额14.4万余元。J某经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并主动退赃10万元。公安机关以J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移送审查起诉。 办案过程 吴绮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赴某县人民检察院阅卷,从90卷卷宗中梳理出与当事人相关的18卷25

2026-06-18

06-18
Z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经吴绮律师辩护,检察官给出8个月量刑建议,基本实现实报实销

案情简介: Z某为诈骗公司提供后台维护的技术支持,从2021年至案发前,每月工资约2000-3000U,Z某自述其在2024年底的一次内部会议上听同事聊天,发觉公司不对劲但未离职。 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立即开展阅卷和会见工作。通过多轮深度阅卷、详细分析卷宗疑点,提交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给法官并不断与检察官进行电话沟通,检察官最开始认为当事人违法所得数额巨大,至少需要退出10万元才能考虑为其量刑建议降低至有期徒刑1年,最终经过律师不断争取,最终在开庭前,检察官采纳律师意见,当事人及其

2025-12-26

12-26
M某某涉嫌赌博案,一审环节由吴绮、钟超律师出庭辩护,最终在当事人未签署10个月有期徒刑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况下,在一审阶段开庭前争取到补签认罪认罚,最终刑期降低3个月。

案情简介: W某、M某等3人,因组织德州扑克牌局并从中抽水,被指控构成赌博罪,我方当事人M某仅采取借钱+出资的形式向W某等人提供资金,并未参与实际的管理。H市S区人民检察院最终给予3人有期徒刑10个月的量刑建议,我方当事人最终未签署认罪认罚。 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立即开展阅卷工作。通过多轮深度阅卷、详细分析卷宗疑点,提交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给法官并不断与法官进行电话沟通,最终在开庭前,法官采纳律师意见,认定我方当事人作用、地位均低于其余二位股东。 办理结果: 法官采纳律师意见后,律

2025-12-24

12-24
S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一审环节由吴绮律师出庭辩护。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具结书的量刑建议为2年9个月,最终在当事人退赃8000元的情况下在量刑建议基础之上再将刑期下调5个月,当事人最终被判处2年4个月有期徒刑。

案情简介: S某2021年出国务工被“卖”入园区,后在境外电诈公司4个月时间内,总体获利仅有当事人口供自述称约6000元。2025年当事人被抓获到案,在案证据有当事人在电诈公司的打卡记录及人脸识别信息,另有同案犯指认S某为小组长。同时根据侦查机关前往菲律宾查证,目前查证属实的S某组内的被害人涉案金额约7万余元。 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立即开展阅卷和会见工作。通过多轮深度阅卷、详细分析卷宗疑点,提交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给法官并不断与法官进行电话沟通,最终在开庭前,法官采纳律师部分意见。

2025-12-24

12-24
L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在吴绮律师的辩护下,最终量刑建议被确定为有期徒刑1年2个月。

案情简介: L某所在公司通过销售“海参”,告知当事人投资”海参”获得高回报的方式吸收不特定公众的存款,截至案发之日,未兑付金额仍有809余万元,我方当事人在职期间的未兑付金额为380余万元。我方当事人在2023年6月至案发前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当事人被取保候审。 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立即开展阅卷工作。通过多轮深度阅卷、详细分析卷宗疑点,提交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给法官并不断与检察官进行电话沟通、详细论述当事人的实际地位及获利,在当事人未退赃退赔的情况下给予其有期徒刑1年4个月的量刑建

2025-12-24

12-24
Y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吴绮律师在侦查阶段积极沟通检察官并递交文书,检察官最终决定不予批准逮捕。

案情简介: Y某受朋友委托,帮其寻找符合资质的公司开票,后被X公安机关从外省传唤到某市接受询问,询问完成后当日被转为犯罪嫌疑人,初步认定其涉案金额约950万元。 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后,就开展会见工作。通过多次会见,并不断跟承办警官、检察官通过电话沟通,将同类案件的判例及裁判要旨、精神与承办警官、检察官进行充分的沟通。在公安以“涉案金额巨大、无法变更强制措施”拒绝取保后。辩护律师继续向检察官进行多次沟通并递交文书,目的就是为了在公安报捕时能够给Y某争取到变更强制措施的结果。 办

2025-09-17

09-17
C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吴绮律师代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情简介: C某及其员工从厂家处购买床上用品进行销售。采用“流动摊位”式销售模式,在H省、S省等地进行会销。具体模式为:先在某地小区周围发传单宣传其活动,为其接下来几天的营销活动引流;引流成功后将潜在消费者汇集在某一酒店宴会厅内,以前几日观看床上用品宣传视频免费领取鸡蛋、挂面、肥皂等小礼品,随后开始在每日宣传和免费送礼品环节之外添加抽奖,提升潜在消费者的购物欲望;活动最后一日开始以2000余元的价格,以“买+送”的形式销售床上用品。 办案过程: 2024年3月有消费者报警称被骗,次日C某等人在酒

2025-08-18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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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绮 律师
侵占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介绍贿赂罪
串通投标罪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经典案例
J某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吴绮律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辩护,推动罪名变更并获缓刑结果

案情简介 J某系某市一名60多岁的收猪大户,挂靠在大户名下与屠宰场统一结算、分账。2024年期间,J某在收购、运输生猪过程中,将因天气过热、运输挤压等原因死亡的死猪做上记号,随正常生猪一并销售给S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由屠宰场扣重后在半夜宰杀,共计销售死因不明死猪114头,销售金额14.4万余元。J某经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并主动退赃10万元。公安机关以J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移送审查起诉。 办案过程 吴绮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赴某县人民检察院阅卷,从90卷卷宗中梳理出与当事人相关的18卷25

2026-06-18

06-18
Z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经吴绮律师辩护,检察官给出8个月量刑建议,基本实现实报实销

案情简介: Z某为诈骗公司提供后台维护的技术支持,从2021年至案发前,每月工资约2000-3000U,Z某自述其在2024年底的一次内部会议上听同事聊天,发觉公司不对劲但未离职。 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立即开展阅卷和会见工作。通过多轮深度阅卷、详细分析卷宗疑点,提交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给法官并不断与检察官进行电话沟通,检察官最开始认为当事人违法所得数额巨大,至少需要退出10万元才能考虑为其量刑建议降低至有期徒刑1年,最终经过律师不断争取,最终在开庭前,检察官采纳律师意见,当事人及其

2025-12-26

12-26
M某某涉嫌赌博案,一审环节由吴绮、钟超律师出庭辩护,最终在当事人未签署10个月有期徒刑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况下,在一审阶段开庭前争取到补签认罪认罚,最终刑期降低3个月。

案情简介: W某、M某等3人,因组织德州扑克牌局并从中抽水,被指控构成赌博罪,我方当事人M某仅采取借钱+出资的形式向W某等人提供资金,并未参与实际的管理。H市S区人民检察院最终给予3人有期徒刑10个月的量刑建议,我方当事人最终未签署认罪认罚。 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立即开展阅卷工作。通过多轮深度阅卷、详细分析卷宗疑点,提交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给法官并不断与法官进行电话沟通,最终在开庭前,法官采纳律师意见,认定我方当事人作用、地位均低于其余二位股东。 办理结果: 法官采纳律师意见后,律

2025-12-24

12-24
S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一审环节由吴绮律师出庭辩护。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具结书的量刑建议为2年9个月,最终在当事人退赃8000元的情况下在量刑建议基础之上再将刑期下调5个月,当事人最终被判处2年4个月有期徒刑。

案情简介: S某2021年出国务工被“卖”入园区,后在境外电诈公司4个月时间内,总体获利仅有当事人口供自述称约6000元。2025年当事人被抓获到案,在案证据有当事人在电诈公司的打卡记录及人脸识别信息,另有同案犯指认S某为小组长。同时根据侦查机关前往菲律宾查证,目前查证属实的S某组内的被害人涉案金额约7万余元。 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立即开展阅卷和会见工作。通过多轮深度阅卷、详细分析卷宗疑点,提交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给法官并不断与法官进行电话沟通,最终在开庭前,法官采纳律师部分意见。

2025-12-24

12-24
L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在吴绮律师的辩护下,最终量刑建议被确定为有期徒刑1年2个月。

案情简介: L某所在公司通过销售“海参”,告知当事人投资”海参”获得高回报的方式吸收不特定公众的存款,截至案发之日,未兑付金额仍有809余万元,我方当事人在职期间的未兑付金额为380余万元。我方当事人在2023年6月至案发前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当事人被取保候审。 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立即开展阅卷工作。通过多轮深度阅卷、详细分析卷宗疑点,提交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给法官并不断与检察官进行电话沟通、详细论述当事人的实际地位及获利,在当事人未退赃退赔的情况下给予其有期徒刑1年4个月的量刑建

2025-12-24

12-24
C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吴绮律师代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情简介: C某及其员工从厂家处购买床上用品进行销售。采用“流动摊位”式销售模式,在H省、S省等地进行会销。具体模式为:先在某地小区周围发传单宣传其活动,为其接下来几天的营销活动引流;引流成功后将潜在消费者汇集在某一酒店宴会厅内,以前几日观看床上用品宣传视频免费领取鸡蛋、挂面、肥皂等小礼品,随后开始在每日宣传和免费送礼品环节之外添加抽奖,提升潜在消费者的购物欲望;活动最后一日开始以2000余元的价格,以“买+送”的形式销售床上用品。 办案过程: 2024年3月有消费者报警称被骗,次日C某等人在酒

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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