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被控诈骗50万元,经史纯律律师介入,24小时促成退赔获谅解,终免于批捕丨熊猫刑辩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 2025-08-06 17:13:59
案件介绍
当事人W某与Z某因租房相识,后在日常相处过程中,W某向Z某夸大其合伙公司业绩,Z某遂主动提出愿意投资,W某表示可以先以借款给Z某,半年之后,若Z某对公司业绩有充分信心,再将借款转为投资。后双方签订借款协议,约定Z某向W某个人出借50万元,6个月后归还,并约定了相应利息。然而,W某收款后并未用于公司经营,而是挪作私用。数月后,W某从公司离职,但隐瞒实情,持续向Z某发送虚假的公司财务资料,制造其在职且公司运营正常的假象。
事情败露后,Z某提起民事诉讼,W某拒不到庭。之后,W某曾提出卖车分期还款方案,又与Z某丈夫取得联系,主动表达还款意愿,但均未得到对方回复,亦未实际履行。
最终,公安机关电话传唤W某接受调查,W某未自首,被抓获归案,并以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后侦查机关因W某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可能判处有期限十年以上,将本案移送检察院审查逮捕。
事发后,W某的家属因对案件性质和法律程序了解有限,没有在第一时间委托律师。随着案件推进,家属逐渐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决定寻求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帮助。初步了解案情后,熊猫刑辩团队史纯律律师负责接手了此案。
办案过程
史纯律律师接受委托时,案件已于同日移送审查逮捕,时间非常紧迫,史纯律律师次日上午就会见了W某,全面核实案情细节,同时对其进行诉讼辅导。
当日下午又迅速与承办检察官取得联系,表达和解意愿与并口头提出了相关辩护意见,次日向检察官提交了书面的《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了本案当事人的行为“缺乏非法占有的故意”这一核心辩点,指出本案中W某虽有虚构事实的行为,但确无非法占有之故意,其家庭也完全具备归还借款的能力和意愿。
检察官讨论后很快给出了答复:“如果当事人积极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便可考虑变更强制措施。”
得到确切信息后,史纯律律师迅速联系W某及受害人进行协商,经过反复磋商,双方在当晚8点终于达成和解,成功签署协议、完成退赔,受害人出具谅解书,明确对W某予以谅解,并要求办案单位对W某免予刑事处罚。次日一早,史纯律律师第一时间便将刑事和解材料递交检察院。
办案结果
在审查逮捕期限届满日,检察院经过反复讨论,最终决定采纳史纯律律师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W某成功获释。
诈骗案件中,不仅要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还需要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而后者在实践中往往被忽略,这时专业的刑事律师及时介入至关重要。若能在侦查阶段成功争取到不予批捕、取保候审,后续案件获得不起诉或公安机关撤案处理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家属应尽早寻求专业法律帮助,把握住侦查阶段关键的黄金救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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